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沧州市2026年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沧州市2026年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基础,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在2026年开展“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总体推进、局部示范、带动引领、提质增效”总体思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全面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发展目标。到2026年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各县(市、区)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成率100%,每2-5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发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7%,养老护理员中持证人员占比超过80%。同时,在全市打造可看可感、可复制可推广的30个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0个示范性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站点、30个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在中心城区重点打造15个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蹚出一条具有沧州特色的养老服务新路径。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按照县级建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布局,全面发力,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分布格局,重点打造县乡村各级示范性点位。
1.加强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在履行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拓展和强化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资源协调等综合功能,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遴选优质养老机构,建立对接机制,增强对服务管理平台的技术支持、示范引领、人才培养作用,促进区域联动。2026年底,实现各县(市、区)都建成1个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其中,重点打造任丘、盐山2个示范性平台,统筹推动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运河区、新华区要在中心城区建设集数据管理、资源统筹、服务监管、供需对接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一网统管、精准服务、全程可溯,形成“平台+中心+站点+家庭”的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2026年底,每2-5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选取任丘市新华路街道、黄骅市旧城镇等30个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重点培育为示范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具体任务见附件2),在服务质量和高效利用上形成示范带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建设。发挥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作用,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发挥设施站点连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及时收集和转介老年人服务需求,推送社会服务供给信息,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到2026年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发展。在此基础上,重点打造黄骅市孔韩庄互助幸福院、任丘市青塔乡赵店村互助幸福院等30个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具体任务见附件3)。全面总结推广青县“孝老食堂”经验做法,在全市打造青县流河镇仁和镇村孝老食堂等30个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具体任务见附件4)。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在泊头市、青县分别选取1-2个点位,指导社区、物业、养老机构三方联动,制定标准化服务清单和普惠性收费标准,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个性化、便捷化服务,探索总结形成新的工作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打造中心城区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在中心城区打造15个(具体任务见附件1)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全市加快构建多元化服务供给格局,确保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性和可持续性,带动提升全市居家社区医养康养服务整体水平,满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助餐供餐和医养康养等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运河区、新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设施建设布局基础上,推动养老消费政策实施,刺激消费市场发展,加快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切实加强服务供给能力。
5.提高失能失智老年人保障服务水平。全面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行“线上一键申请+线下上门评估服务+补贴直达账户”的闭环式服务流程,实现消费补贴符合条件的“即申即享”,切实将该惠民政策最大限度惠及老年群体。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配备专业照护设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人员,为照护对象定制“一人一策”照护方案,提升照护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提高养老护理人员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市、县、机构三级培训机制,县级民政部门对辖区养老护理员进行全覆盖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养老机构通过“以老带新”等方式开展养老护理员岗位练兵,全面提升护理员队伍综合素质和实操能力。积极组织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2026年底实现养老护理员中持证人员占比超过80%,养老机构护理员配备比例全部达到完全不能自理不低于1:3和部分自理不低于1:8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市民政局按照不低于辖区内养老护理员总数15%的比例,重点抓好养老服务骨干力量培训,在全市培养一批高品质养老服务人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支撑能力
7.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制定出台《沧州市支持养老服务发展若干举措》,完善用地用房保障措施,支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机构设施高效运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发展,完善税费财政支持政策,强化人才支持保障措施,支持“社区+物业+养老”模式创新,不断强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落实社会资本兴办医养机构税费优惠,补贴公办机构改造提升,激励机构提升等级与护理型床位比重,全面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切实兜牢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防线。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全面落实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总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管理,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2026年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抓手,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不少于2次联合检查和指导,每季度至少发布1次安全工作提示和消费警示。养老机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视频监控同步接入县级民政部门值班室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领导统筹作用,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和事项,保障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要将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加大对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站点、老年助餐点、培训工作等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引导企业、爱心人士捐赠支持养老事业,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三)严格工作标准。2026年底前市、县两级严格按照各类示范点位建设标准开展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点位给予通报表扬和政策倾斜;对验收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暂停补贴资金发放,待整改到位的再予发放。
(四)加强督导考核。强化检查督导,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附件:1.中心城区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建
设名单
2.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3.全市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名单
4.全市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建设名单
5.示范性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标准
6.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7.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标准
8.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建设标准
9.示范性老年助餐点位建设标准
附件1
中心城区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建设名单
|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设施(站点)名称 |
地址信息 |
|
1 |
运河区 |
公园街道 |
福安社区 |
福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运河区福鑫中街安馨家园院内 |
|
2 |
运河区 |
南湖街道 |
世纪福邸社区 |
世纪府邸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世纪府邸11号楼4楼 |
|
3 |
运河区 |
南环街道 |
亚龙湾社区 |
亚龙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南环中路街道亚龙湾东区19号楼4楼 |
|
4 |
运河区 |
水月寺街道 |
公园街社区 |
公园街社区日间照料站 |
运河区浮阳大道7号烟草局 北侧 |
|
5 |
运河区 |
西环街道 |
劝学路社区 |
劝学路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
和悦名著东区5楼 |
|
6 |
运河区 |
公园街道 |
隆华社区 |
隆华社区日间照料站 |
运河区永安大道东侧(艺馨园西区7号楼配套) |
|
7 |
运河区 |
南环街道 |
鲸川路社区 |
鲸川路社区日间照料站 |
鲸川路以南,晴川路以北,柒里晴川20号楼。 |
|
8 |
新华区 |
东环街道 |
熙园社区 |
熙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新华区天成熙园二期东门旁 |
中心城区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建设名单
|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设施(站点)名称 |
地址信息 |
|
9 |
新华区 |
道东街道 |
华油社区 |
华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永济东路62号石油二部院内 |
|
10 |
新华区 |
南大街街道 |
泰和社区 |
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新华区百川路底商28号楼108铺 |
|
11 |
新华区 |
小赵庄镇 |
海韵社区 |
海韵北区日间照料站 |
海丰南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北侧 |
|
12 |
新华区 |
东环街道 |
蔡御社区 |
蔡御社区日间照料站 |
天成云玺小区东入口北侧商铺 |
|
13 |
新华区 |
道东街道 |
益民社区 |
益民社区日间照料站 |
保利香槟国际小区院内7号楼首层 |
|
14 |
开发区 |
社会基层治理保障中心 |
金岛社区 |
阳光城日间照料站 |
阳光城翡丽公园小区东区19号楼西侧 |
|
15 |
高新区 |
西区管理服务中心 |
嘉园社区 |
嘉园社区日间照料站 |
沧州高新区中梁观沧海小区东南角 |
附件2
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
序号 |
县 |
培育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名称 |
依托养老机构名称 |
地址信息 |
建筑面积(㎡) |
床位数 |
护理型床位数(当前) |
计划拓展服务功能(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1 |
黄骅市 |
旧城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顺合养老院 |
黄骅镇张孙村 |
750 |
40 |
22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2 |
黄骅市 |
滕庄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金秋养老院 |
渤海路与海丰大街交汇处西北角 |
750 |
50 |
35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3 |
黄骅市 |
骅中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温馨之家养老院 |
百货大楼东50米路南 |
799 |
40 |
32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4 |
任丘市 |
青塔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任丘市尚书养老院 |
任丘市青塔乡尚书村雁翎路7号 |
1066 |
26 |
15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5 |
任丘市 |
新华路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任丘市颐康老年护养中心 |
任丘市建设中路 |
2494 |
74 |
4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6 |
任丘市 |
梁召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任丘市梁召中心敬老院 |
任丘市梁召镇政府南侧 |
3500 |
84 |
7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
序号 |
县 |
培育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名称 |
依托养老机构名称 |
地址信息 |
建筑面积(㎡) |
床位数 |
护理型床位数(当前) |
计划拓展服务功能(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7 |
任丘市 |
任丘市出岸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任丘市出岸中心敬老院 |
任丘市出岸镇出岸四村 |
5372 |
128 |
107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8 |
河间市 |
瀛州路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昊晟养老服务中心 |
瀛州路贾庄社区 |
2034.38 |
100 |
6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9 |
河间市 |
米各庄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米各庄敬老院 |
米各庄镇米各庄村 |
6000 |
254 |
145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10 |
河间市 |
黎民居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黎民居敬老院 |
黎民居镇黎民居村 |
2768 |
120 |
95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11 |
河间市 |
故仙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盛家安老院 |
故仙镇路德庄村 |
4976 |
120 |
12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12 |
泊头市 |
解放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泊头市社会福利院 |
泊头市龙华街 |
4600 |
200 |
11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
序号 |
县 |
培育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名称 |
依托养老机构名称 |
地址信息 |
建筑面积(㎡) |
床位数 |
护理型床位数(当前) |
计划拓展服务功能(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13 |
泊头市 |
河东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泊头市泊阳春老年公寓 |
泊头市河东街 |
1800 |
150 |
85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14 |
献 县 |
淮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淮镇养老院 |
献县淮镇 |
4500 |
100 |
6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15 |
献 县 |
商林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商林养老院 |
献县商林 |
4000 |
100 |
6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16 |
吴桥县 |
吴桥县于集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于集区域敬老院 |
吴桥县于集镇大万村 |
1926 |
80 |
5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17 |
吴桥县 |
吴桥县铁城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铁城区域敬老院 |
吴桥县铁城镇南关村 |
3036 |
90 |
5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18 |
东光县 |
东光县第三养护院 |
东光县第三养护院 |
东光县找王镇后屯村党支部对过 |
5000 |
100 |
65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
序号 |
县 |
培育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名称 |
依托养老机构名称 |
地址信息 |
建筑面积(㎡) |
床位数 |
护理型床位数(当前) |
计划拓展服务功能(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19 |
东光县 |
东光县第一养护院 |
东光县第一养护院 |
东光县东光镇南侯村东 |
3600 |
80 |
6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20 |
南皮县 |
乌马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乌马营中心敬老院 |
南皮县乌马营镇 |
2800 |
100 |
55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21 |
南皮县 |
鲍官屯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鲍官屯敬老院 |
南皮县鲍官屯镇 |
4853 |
100 |
55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22 |
青 县 |
上伍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青县福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青县清州镇104国道东侧康泰医院南侧50米 |
2636 |
50 |
5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23 |
沧 县 |
杜林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康之源养老机构 |
沧县杜林乡赵庄子村 |
2157 |
90 |
45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24 |
孟村县 |
新县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沧州情润宛乡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孟村县新县镇王庄子村 |
5129 |
70 |
55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
序号 |
县 |
培育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名称 |
依托养老机构名称 |
地址信息 |
建筑面积(㎡) |
床位数 |
护理型床位数(当前) |
计划拓展服务功能(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
|
25 |
盐山县 |
庆云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盐山县第三老年养护院 |
庆云镇蔡八里 |
5585 |
115 |
58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26 |
盐山县 |
韩集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盐山县第四老年养护院 |
韩集镇年宜王村 |
4627 |
100 |
6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27 |
海兴县 |
赵毛陶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赵毛陶镇小丁村卫生院 |
海兴县辛黄公路小丁村 |
1100 |
10 |
8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28 |
运河区 |
南陈屯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绿元尚邦养老机构 |
运河区西屯村欣丰路1#楼 |
9470 |
238 |
153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29 |
新华区 |
建北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怡馨园养老中心 |
新华区交通北大道100号 |
2900 |
98 |
8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
30 |
新华区 |
小赵庄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祥和之家老年公寓 |
小赵庄镇芦家园村南 |
2000 |
80 |
60 |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
附件3
全市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名单
|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设施(站点)名称 |
|
1 |
黄骅市 |
官庄乡 |
孔韩庄 |
孔韩庄互助幸福院 |
|
2 |
黄骅市 |
官庄乡 |
东姜桥 |
东姜桥互助幸福院 |
|
3 |
任丘市 |
青塔乡 |
赵店村 |
赵店村精品幸福院 |
|
4 |
河间市 |
沙洼乡 |
北冬村 |
北冬村互助幸福院 |
|
5 |
泊头市 |
郝村镇 |
王孔村 |
王孔村互助幸福院 |
|
6 |
肃宁县 |
肃宁镇 |
滩头村 |
滩头村互助幸福院 |
|
7 |
献 县 |
河城街镇 |
河城街村 |
河城街村互助幸福院 |
|
8 |
献 县 |
乐寿镇 |
七里冢村 |
七里冢村互助幸福院 |
全市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名单
|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设施(站点)名称 |
|
9 |
吴桥县 |
曹洼乡 |
上村孙村 |
上村孙村互助幸福院 |
|
10 |
东光县 |
东光镇 |
三里庄村 |
三里庄村互助幸福院 |
|
11 |
南皮县 |
大浪淀乡 |
肖九拨村 |
肖九拨村互助幸福院 |
|
12 |
南皮县 |
鲍官屯镇 |
小张官村 |
小张官村互助幸福院 |
|
13 |
青 县 |
马厂镇 |
王维屯村 |
王维屯村互助幸福院 |
|
14 |
青 县 |
新兴镇 |
小结子村 |
小结子村互助幸福院 |
|
15 |
青 县 |
马厂镇 |
刘世印屯村 |
刘世印屯村幸福院 |
|
16 |
沧 县 |
刘家庙乡 |
刘浩屯村 |
刘浩屯村互助幸福院 |
全市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名单
|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设施(站点)名称 |
|
17 |
孟 村 |
孟村镇 |
西涨沙村 |
西涨沙村互助幸福院 |
|
18 |
盐山县 |
韩集镇 |
薛庄村 |
薛庄村互助幸福院 |
|
19 |
海兴县 |
张会亭镇 |
三王村 |
三王村互助幸福院 |
|
20 |
黄骅市 |
骅西街道 |
海滨学院社区 |
海滨学院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
|
21 |
任丘市 |
会战道街道 |
运输社区 |
运输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
|
22 |
河间市 |
瀛洲路街道 |
园丁社区 |
瀛洲一城日间照料服务站 |
|
23 |
泊头市 |
解放街道 |
裕康文园社区 |
裕康文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
|
24 |
肃宁县 |
社管委 |
攀龙社区 |
攀龙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
全市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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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设施(站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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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献 县 |
乐寿镇 |
友谊社区 |
阳光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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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南皮县 |
南皮镇 |
福兴社区 |
福兴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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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青 县 |
城区街道 |
新华府社区 |
新华府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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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孟村县 |
社区管委会 |
盐百社区 |
盐百社区日间照料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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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盐山县 |
华东社管委 |
东南角社区 |
东南角社区日间照料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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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海兴县 |
苏基镇 |
永盛社区 |
永盛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
附件4
全市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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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助餐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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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县 |
流河镇 |
仁和镇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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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县 |
马厂镇 |
刘世印屯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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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县 |
马厂镇 |
下马厂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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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县 |
金牛镇 |
大牛庄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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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县 |
金牛镇 |
陈辛庄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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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县 |
金牛镇 |
大勃留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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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青县 |
金牛镇 |
吴增口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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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县 |
清州镇 |
刘缺屯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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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青县 |
清州镇 |
柳河屯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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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青县 |
新兴镇 |
周庄子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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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青县 |
新兴镇 |
小结子村孝老食堂 |
全市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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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助餐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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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青县 |
曹寺镇 |
曹寺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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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青县 |
门店镇 |
前吴召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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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青县 |
门店镇 |
野兀屯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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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黄骅 |
常郭镇 |
李子札村敬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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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黄骅 |
官庄乡 |
孔韩庄村敬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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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任丘 |
于村镇 |
史庄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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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任丘 |
石门桥镇 |
北石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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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河间 |
黎民居镇 |
田留念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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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河间 |
束城镇 |
小超市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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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泊头 |
王武庄镇 |
后河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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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肃宁 |
尚村镇 |
五福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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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献县 |
乐寿镇 |
雨花孝老食堂 |
全市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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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助餐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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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东光 |
东光镇 |
三里庄老年助餐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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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南皮 |
大浪淀乡 |
肖九拨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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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盐山 |
韩集镇 |
薛堂福星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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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孟村 |
辛店镇 |
王林村孝老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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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沧县 |
风化店乡 |
望海寺村老年助餐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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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新华区 |
东环街道 |
蔡御社区助餐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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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运河区 |
南湖街道 |
世纪府邸社区老年助餐点 |
附件5
示范性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
建设标准
1.建有1所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承担兜底保障职能。建有1个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平台包括养老大数据可视化系统,机构运营监管系统、社区居家服务管理系统等,以上数据和服务记录均可通过平台大屏显示。
2.应设不少于4名相对固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人口数量在40万以上的,每超过10万人口应增加1名工作人员。
3.建立入网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提供老年人口发展形势、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等大数据分析。
4.在县级民政部门指导下建立县域养老服务监控网,形成全流程服务记录,提升民政部门日常监管效能。
5.整合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互助点以及其他养老服务资源,通过电话、手机APP等连通服务端与需求端,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急服务。
6.整合110、119、120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7.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熟练掌握消防、食品、护理、安全等养老服务要求。
8.指导养老机构落实行业政策标准,依法规范服务行为,开展养老服务监测分析和发展评价。
9.指导引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规定,完善档案,规范运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
10.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数据档案。
11.引导养老服务行业自律,改进行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6
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建设标准
1.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等,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2.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转介等功能。
3.根据服务功能和老年人使用需求合理布局分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照护区、日间照料区、康复医疗区、综合服务区。
4.集中照护区应在相对独立、安静的区域设置全日托养老年人起居用房及相关生活配套设施,床位数量不少于1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
5.日间照料区应与集中照料区的老年人起居区域相对分开,可与集中照护的公共活动用房结合设置。
6.日间照料区(含居家上门)服务功能不少于3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其中必须能够提供生活照料和助餐服务)。
7.环境及设施设备应分别达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中三级和二级标准。
8.依法登记备案,并具备相关服务资质(提供膳食服务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等)。
9.养老护理员的配比应达到《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 187-2021)要求。
10.制定火灾、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应急演练,确保快速响应。
11.建立消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消防、食品安全检查。
1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实现可持续运营。
附件7
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标准
农村互助幸福院是由乡镇统筹指导、村级组织主办的公益性养老服务场所,服务对象主要为本村及周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农村互助幸福院应优先满足分散供养特困、留守、空巢、独居、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一、服务设施标准
1.优先利用闲置校舍、村集体用房等,与村卫生室、村委会等公共设施联动共享,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2.建筑设施需符合安全规范,配备完好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开展安全检测与维护,并留存记录。
3.功能区域划分清晰,设置休息室、活动室、餐厅和室外活动场所等,在满足服务功能的基础上鼓励一室多用。
4.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要全面分析老年人需求、持续运营能力等多种因素,建设做到规模适度、讲求实效,避免盲目布局、不可持续,力争建成一个、覆盖一片。改造资金通过村级自筹、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
二、服务人员标准
5.至少有1名专职负责人(具备养老护理员证书等有效技能认定证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负责人应从责任心强、熟悉养老服务、具备一定组织能力的村委会成员或村民中产生。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吸纳低龄健康老人、返乡青年、医护人员、村干部等参与。
三、服务内容标准
6.年度开放时长原则上不低于200天,结合本地农耕作息特点合理设定服务时段。提供休息照料、饮水供应等基础服务。对行动不便老人提供必要的协助服务,鼓励邻里互助,形成“低龄帮高龄、健康帮失能”的互助模式。
7.具备助餐功能,通过自建食堂,或与村级卫生室、周边合规餐饮商户合作提供助餐服务,无法自建食堂的可设置集中取餐点,餐饮服务人员须取得健康证。定期制定并公示营养食谱,兼顾老年人饮食禁忌与营养需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规范,餐具定期消毒,食品留样保存48小时以上,杜绝食品安全事故。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对经济困难老人可适当减免费用,减免政策由村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并公示。
8.设置助医服务,可与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每月提供1次健康监测(如血压、血糖测量)并同步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定期组织1次健康知识讲座。
9.关注独居、留守老人心理状态,通过谈心交流、上门探访等形式提供精神慰藉,对重点人群应增加关怀频次。结合春节、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主题活动,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增强老人归属感和幸福感。
四、运营管理标准
10.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管理、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选派管理人员、筹措部分运营资金、协调解决困难、组织村民参与互助服务、并对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11.健全院务管理、财务管理、食堂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张贴公示于显著位置,严格执行。
附件8
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建设标准
1.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750平方米,社区日间照料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老年人口较多的区域,应根据实际增加建筑面积。
2.配套建设的日间照料设施,原则上应安排在建筑首层,主要出入口应单独设置,安排在建筑二层(含二层)以上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不得安排在建筑的地下层、半地下层和夹层。
3.周边1公里或15分钟步行距离内有满足老年人日常保健、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慢病护理的医疗机构(例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4.床位数量不少于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5.建有信息化服务平台,强化服务监管,相关服务数据可通过平台大屏展示。
6.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应设置生活服务区域、康复医疗区域、文娱健身区域、管理服务区域等。
7.服务项目应包含生活照料、助餐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指导、心理慰藉、上门服务、全日托养。
8.积极承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活动,服务范围要覆盖周边辐射小区。
9.根据服务功能配备行政管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和必要的应急支持人员,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10.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员工常规培训,包括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政策等。
11.建立服务提供规范,并严格执行。主要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价格等内容。
1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隐患整改记录;提供全日托养服务的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且有完整记录。
13.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餐饮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
14.定期开展书法、绘画、歌舞、乐器、老年课堂等文化娱乐类活动。
1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健康知识及技能培训,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有完整记录及照片。
附件9
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标准
1.老年助餐服务点要选择人口相对密集、资源相对集中、环境相对良好、交通相对便利、区位相对优越的安全区域,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特点和生活需要,配置无障碍设施。
2.新(改)建老年助餐服务点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用房应符合结构安全要求并综合考虑社区(村)规模、属性和社区(村)居民年龄结构、数量等因素,依托社区(村)基础设施以新建、改扩建、提升改造等方式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点。
3.每月至少开展260人次以上助餐服务,能够提供送餐等居家上门服务。
4.厨房功能完整,餐饮服务分为厨房区、配菜区、就餐区,具备独立储藏室,就餐空间整洁舒适,食堂各项适老化设施配备齐全。具备临时休息区,环境整洁。
5.有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孝老食堂各项日常工作,按时开放,鼓励吸纳志愿服务人员提供助餐服务。
6.消防设施配备齐全,配有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施设备。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提高食堂的消防安全水平。
7.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操作间、仓库等区域保持清洁,无杂物堆放,无老鼠、蟑螂等害虫。
8.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新鲜、合格的食材,对食品原材料进行严格把关。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煮熟煮透。配备餐具消毒设施,对餐具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确保餐具卫生安全。
9.助餐点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得在食堂内吸烟,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确保用餐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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