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重点任务落实方案

发布日期:2024-08-29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推动大会重点任务全面落地落实,加快建设南皮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以增强企业获得感为目标,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1.推动13件“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县级政务服务大厅。
(1)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金融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等县相关单位。
(2)开办运输“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3)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相关单位

(4)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资规局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电力局、县燃气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网络运营商等相关单位
(5)信用修复“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单位
(6)企业上市信息核查“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局、县科工局、县交运局、县税务局、县水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相关单位
(7)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资规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8)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金融监管局、县公安局等县相关单位
(9)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等县相关单位
(10)教育入学“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资规局、县人社局等县相关单位
(11)社会保障卡“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交运局、县文广旅局等县相关单位
(12)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残联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县相关单位
(13)退休“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等县相关单位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省“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工作,重点锁定信用修复、残疾人服务等2个“一件事”业务办理标准和系统对接,确定具体实现路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3月底前落实落地。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区,推动在线“一口办理”。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讯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
二季度:按照《河北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方案》,在河北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事项清单。重塑其余11个“一件事”业务流程,制定办理规范,确保6月底前全部落地。
三季度:协调南皮供电公司以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南皮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皮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皮分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皮县分公司等企业,推动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县级政务服务大厅。
四季度:配合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开展全省“一体化”管理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情况评估,总结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建议。
2.全面提升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整体政务效能,梳理编制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全流程办事机制,推动受理、转办、帮办、代办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各相关单位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全面摸清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现状,动态更新场地面积、服务窗口、办理享项等信息。
二季度:根据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更新的《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指导组织乡村两级编制本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在便民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向社会公开。
三季度:指导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完善全流程办事机制、推动受理、转办、帮办、代办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四季度:深入一线实地督导,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相关典型案例,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等进行总结。
3.加强窗口单位作风纪律建设,杜绝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情况发生。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进驻县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各乡镇审批服务中心及其他窗口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开展“南皮县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专项纪律整顿”,组织窗口首席代表签订《南皮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优化营商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承诺书》。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监督力度,深入县乡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工作。
二季度:发动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对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督促整改。健全完善“帮办代办”服务制度体系,深入县乡开展“帮办代办便捷程度”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工作。
三季度: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项培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深入县乡开展“高频事项办理流程”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工作。
四季度:开展“线上办事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切实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线上办事能力。深入县乡开展“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明查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工作。开展“窗口单位作风纪律”整顿“回头看”工作,深入县乡开展明查暗访,进一步加大窗口单位作风纪律整顿力度。
(二)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
4.完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与业务系统配置等功能,梳理全流程网办清单,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开发区、县烟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税务局、县总工会等县有关单位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加强对河北政务服务网公布的网上办理及全流程网办事项的监测。
二季度:持续完善暂不支持全流程网办的事项清单,推动实现清单外事项全流程网办。配合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研究制定“冀时办”优化工作方案。
三季度:优化完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与业务系统配置等功能。
四季度: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5.建设完善智能导办、智能问答、智能审批等系统,为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服务。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建设完善智能导办、智能问答、智能审批等系统,为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服务。
二季度:配合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研究智能检索提升方案,优化智能检索数据源。
三季度:配合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结合河北政务服务网智能检索和智能客服,对“冀时办”各服务场景进行功能优化、升级完善智能搜索体系,与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库、12345知识库、政策法规库、便民服务专区等数据资源进行深度整合。
四季度:优化政务服务视频导办帮办系统功能、在河北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移动端“冀时办”、自助终端等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直观、便捷、高效的智能问答服务。
6.优化“网上好办”专区功能、为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提供更加智慧的在线办事体验。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配合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完善电子档案系统功能,为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材料归档提供保障。
二季度:按照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统一安排,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推进智能填报,实现“一次提交”、好办易办。
三季度:配合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推动清单内电子证明事项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冀时办”移动端上线应用。
四季度:配合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进一步完善统一申报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复用,优化“网上好办”专区功能、为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提供更加智慧的在线办事体验。
(三)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
7.不断完善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工作机制和流程,真正把12345 热线打造成智慧高效、惠企利民的“总客服”。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制定印发《南皮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质增效实施方案》,修订印发《南皮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考核办法(试行)》、《南皮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南皮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南皮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热线处办质效。
二季度:落实省市热线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召开热线专题“月点评”会议,部署热线“每月一题”,统筹推进民众诉求疑难问题解决。及时向热线承办单位发送提醒函或督办函,强化末端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热线数据专项分析,助力科学决策。
三季度:落实省市热线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召开热线专题“月点评”会议,部署热线“每月一题”,统筹推进民众诉求疑难问题解决。及时向热线承办单位发送提醒函或督办函,强化末端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热线数据专项分析,助力科学决策。
四季度:落实省市热线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召开热线专题“月点评”会议,部署热线“每月一题”,统筹推进民众诉求疑难问题解决。及时向热线承办单位发送提醒函或督办函,强化末端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热线数据专项分析,助力科学决策。
二、坚持聚焦企业关切,不断提升要素支撑水平
(一)融资渠道更畅通
8.优化信贷服务,完善首贷续贷中心建设,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皮监管支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指导各县(市、区)首贷续贷中心在总结2023年工作基础上,统筹做好2024年首贷续贷中心建设工作。做好民营、小微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再贷款优惠利率传导到民营小微企业。鼓励法人银行机构开发符合小微、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要求辖内法人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
二季度:持续完善首贷续贷中心建设,推动实现首贷续贷业
务办理笔数和金额稳步增长。做好民营、小微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再贷款优惠利率传导到民营小微企业。强化指标监测,加大对专精特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季度:推进首贷续贷中心提质增量,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做好民营、小微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再贷款优惠利率传导到民营小微企业。强化科技赋能,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应用金融科技手段和信用信息资源,提升服务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四季度:提升首贷续贷中心运行效能,首贷续贷业务办理笔数和金额稳步增长。做好民营、小微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再贷款优惠利率传导到民营小微企业。开展普惠金融宣传推介活动,丰富普惠金融特色产品服务宣传形式,推动金融服务进商圈、进园区、进乡村。
9.推动企业上市,积极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更好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法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规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皮监管支局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出台《沧州市重点拟上市企业包联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包联帮扶。开展科创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护航”专项行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支持力度。
二季度:逐县走访企业,了解企业融资诉求,对接引进投融资机构。配合做好河北省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考核评估,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扩大科技金融供给。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强化科技金融动态评估。
三季度:逐县走访企业,了解企业融资诉求,对接引进投融资机构。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强化科技金融动态评估。
四季度:开展培训,宣讲融资等相关政策。全面总结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查找短板不足,持续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
(二)供地方式更灵活
10.健全规划、供地、退出等全周期管理机制,做到重点项目用地应保尽保,闲置土地应退尽退。
牵头单位:县资规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加强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统筹保障重点项目空间需求,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全面摸清全市闲置土地情况,分类明确处置措施。全面梳理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形成用地保障台账。加强与上级部门和沟通联系,加快重点项目用地组卷报批。
二季度:全面完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深入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园区“标准地”出让。全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强化督导调度,及时更新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台账,加快重点项目用地组卷报批。
三季度:高质量完成省下达年度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做到闲置土地应退尽退。强化督导调度,及时更新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台账,加快重点项目用地组卷报批。
四季度:强化督导调度,及时更新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台账,加快重点项目用地组卷报批,确保省重点项目应保尽保。
11.持续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推行并联办理,提高项目建设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以建设项目全周期全流程管理服务导图为基准,按照“能并全并”的原则,进行全事项、全流程梳理,聚焦企业和项目需求,优化、细化各审批工作。
二季度:聚焦流程再造,持续简化审批流程和审报材料,动态更新办理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实现可并联审批事项100%并联,完善审批环节,确保审批规范、精简、高效。
三季度:动态调整导图,在“能并全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各个环节。
四季度:总结并联审批办理成效,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人才要素更匹配
1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强化校企合作,对接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打造高水平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职教中心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压实达标责任,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二季度:指导职业院校对接我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持续优化调整专业结构。
三季度:深入推进与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的中高职“3+2”贯通培养联合办学,做好宣传和招生工作,加强教学管理。
四季度:积极拓展县内外联办合作新渠道,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组织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名师评选活动,发挥名师引领作用,提高协同育人能力。
13.深化京冀劳务对接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0.12万人次,做到就业有渠道、用工能满足。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开展“2024年沧州市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研究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制定拖欠农民工薪资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二季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帮助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督定指导,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县开展拖欠农民工薪资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三季度:举办“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以及有招聘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服务对象,通过全县统一、多方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以优质高效服务促进就业。梳理汇总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督导工作任务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拖欠农民工薪资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四季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金秋招聘月”活动,面向各类劳动者和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组织完成全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对拖欠农民工薪资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治理成效。
(四)资源保障更有优势
14.坚持港口、公路、铁路、航空协调联动,提高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基地等建设水平,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工作实地调研。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推进多式联运各项工作。
二季度: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我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实施方案相关工作。
三季度: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我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实施方案初稿征求意见相关工作。
四季度: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我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实施方案。
15.落实新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降低用电成本。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按照省政策规定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降低上网侧电量电价水平,梳理辖区用户峰谷电价执行情况,做好煤电容量电价、工商业分时电价、独立储能等政策执行,确保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到位,强化信息公开、政策宣贯和客户服务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二季度:加大对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降低上网侧电量电价水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配合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做好峰谷电价政策对削峰填谷效果的评估。
三季度:强化用电政策宣传,配合省供电公司收集、梳理全国范围内峰谷电价政策,对进一步完善全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季度: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降低上网侧电量电价水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配合省供电公司深入研究用户侧和上网侧负荷特性和生产特点,提出优化河北南网峰谷时段和拉大峰谷价差的方案。
16.推行“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提升服务质效,帮助企业快建设、早投运。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南皮供电公司、南皮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南皮县正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南皮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河北广电网络集团南皮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南皮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皮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皮分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皮县分公司等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推动通信企业进驻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通信联合报装业务,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季度:按照统一安排部署,会同水、电、气、热、网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的业务办理流程、系统功能,开展业务、系统协同对接。
三季度:组织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对“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工作进行督导。
四季度:组织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总结评估“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工作落实情况,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17.加强主要污染物分析,细化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紧盯空气质量形势变化,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季度:坚持VOCs和NOX协同减排,加强臭氧污染精准管控和重点扬尘源监管。
三季度:扎实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涉VOCs、NOX企业综合治理设施运行监管。
四季度:扎实做好秋冬季和采暖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成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落实好企业差异化管控措施,精准管控工业源、移动源污染。
三、坚持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秩序,不断提升市场活力
(一)深化拓展“双盲”评审改革
18.在覆盖范围、评标定标方式、第三方交易平台管理、交易担保、中介服务等方面积极落实。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完成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制定远程异地评标应急管
理制度(试行)、远程异地评标应急处理预案、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流程(试行)办法。
二季度:落实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双盲”评审负面清单和省“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实现招标人责权统一。落实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第三方交易系统管理办法》,依托第三方交易系统监管平台开展工作。完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等企业信息。
三季度:全面督导县(市)“评定分离”工作落实。提高“双盲”评审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透明度,督促县直行政监督部门、县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在“双育”评审招标公告里直接载明招标代理以及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组织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贯彻落实招标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将失信约、违法违规的代理机构列入“黑名单”。
四季度:梳理总结“评定分离”工作情况,提升“双盲”评审信息化水平,由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牵头相关县直行政监督部门,根据使用情况积极向省局反馈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系统、第三方交易监管系统的意见与建议。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
19.开展招投标项目隐性门槛、围标串标等问题专项整治,防止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贯彻落实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专项整治方案。
二季度:组织县直行政监督部门、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季度:开展实地督查,配合省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指导市县两级做好整改落实相工作。
四季度: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整治情况以及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等。
(二)持续打破市场准入壁垒
20.按照国家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坚决反对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坚决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归集排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
二季度:全面落实国家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充分利
用网站、媒体等渠道开展宣传工作。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指导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审查责任,做好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工作。加强对医药、城市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排查力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三季度:加强对医药、城市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排查力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面向“领跑者”企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市场准入、惠企政策等平等对待方面问卷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四季度:按照省统一要求,对全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出修订建议。对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处置,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各类涉企政策精准直达
21.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推广省级“免申即享”平台的应用,宣传市级“免中即享”政策。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在市政府及有关单位指导下编制我县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按照市统一部署,梳理本级本部门“免中即享”有关政策。
二季度:配合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做好全省“免申即享”平台建设、免申即享政策上线等工作。完成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的梳理工作并动态更新,协同推广“免审即享”,推进政策受理等一站式服务。
三季度: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指导县有关部门细化本级本部门“免申即享”办事指南。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推进省、市惠企政策库建设,加强政策宣传,不断完善政策推送功能,实现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的转变
四季度: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持续完善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建设,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决享。

四、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
(一)提高执法规范性
22.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待市级印发《关于建立沧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会商机制的通知》后,南皮县适时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南皮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会商机制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会,对我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中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二季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完成全县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适时组织开展业务知识考试。完成全县系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培训。建立健全案件登记、案卷管理、涉案物品管理、案件线索移交转办督办相关制度。
三季度: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安排部署全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中期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并完成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议工作。
四季度:完成全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中期评估验收工作,将验收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内容。
23.规范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十企业”执法监督新模式,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从我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所在企业中选定相关企业,作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明确监督事项、监督对象、监督点职责、监督流程等内容。
二季度:健全完善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机制,规范企业意见建议办理流程,抓好反馈问题督办。
三季度:抓好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反馈问题督办,指导相关执法单位及时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
四季度:抓好联系点反馈问题督办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24.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制定我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动态更新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部署开展2024年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
二季度: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落实情
况检查。按照省统一部署,动态更新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完成全县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
三季度:配合省财政厅对部分县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动态更新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四季度:对“三乱”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总结,持续巩固“三乱”治理工作成效。动态更新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25.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拓展非现场监管领域和覆盖范围,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制定《南皮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工作。
二季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对巡查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专项督办。
三季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执
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及时停用不合法、不合规、不必要的监控设备。
四季度: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典型经验、主要问题、反面典型案例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内容。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利用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要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根据监管需要确定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间距和数量等,设置地点有明显可见的标识,投入使用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问题情况。
(二)提升社会信用度
26.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制定政府部门行为准则,建立政府合同履约台账,加快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防治毁约的失信行为。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做好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合同履行情况梳理和上报工作,建立我县政府合同履约台账。
二季度:建立政府部门行为准则,发挥部门诚信表率作用。按照省统一安排,积极反馈抽查佐证资料。健全府院联动机制,
及时互通信息,督促政府部门及时履行法院判决,避免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
三季度:按照省统一部署,针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的合同签订、账款支付情况,对于未履约的,完善台账、督办销号。积极对接省市,对于已完成的项目合同,及时对接省市销号,避免我县政府部门被列入失信名单,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属地责任。
四季度:将省信用办核实认定的合同履约情况纳入政府诚信档案,鼓励在评先评优中参考政府信用状况,持续巩固治理成效,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信用惩戒,对恶意拖欠行为进行曝光。
27.健全涉企信息归集机制,推进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共享应用,促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地见效,让守信者一路绿灯,
失信者寸步难行。
牵头单位: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推送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到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鼓励在行政检查中参考适用。
二季度:按照省信用办统一部署,建立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企业及在我县落地的央企二级三级子公司帮扶清单,推送信用评价结果到有关部门,开展精准帮扶。
三季度: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规则,制定监管措施。
四季度:根据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精准可操作的激励或惩戒措施。
(三)增强企业安全感
28.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破解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制定印发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在常态化走访各类企业基础上,充分加强与人大、政协、工商联、相关协会沟通合作,利用涉企控告申诉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
院关于完善院机关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发回重审案件双向评查机制,加强与上级法院衔接联动。制定、公开南皮县人民法院商业纠纷“一次办好”立案材料清单。加强执行与破产程序有效衔接,依法建立规范、高效、常态化的“执转破”工作机制。
二季度: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金融信贷、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加强法律监督,拓宽经济犯罪案件监督线索来源,严厉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落实《2024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部署全年司法改革工作。加强执行与破产程序有效衔接,依法建立规范、高效、常态化的“执转破”工作机制。
三季度:各地深入开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公安机关探索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案件,遵循法秩序统一原理,把握刑事处罚必要性,注重法理情统一,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等行为。按省法院部署应用研发智能辅助文书写作系统,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四季度:组织各地对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行总结,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对重大敏感案件或典型案例、经验材料,随时报告。努力办理一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较好的立案监督案件。根据省法院工作安排,做好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系统完善升级辅助工作,做好案款系统应用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发挥执行案款系统对执行案款规范管理促进作用。
五、保障措施
29.积极配合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助力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进展安排及落实举措:
一季度: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组织县有关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二季度:按照省市安排,配合市直部门做好2024年省营商环境上半年测算迎评工作。
三季度:按照省市部署,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做好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
四季度:按照市安排部署,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做好2024年全市营商环境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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