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公示如下:
一、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 任 人:吴建业 南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317-8851057
工作职责: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 任 人:钱敬友 南皮县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0317-8851091
工作职责: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主体责任
责 任 人:袁国强 南皮县慧源农村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17-5252232
主要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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