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统计局
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南皮县“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抽查比例为5%。
三、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四、抽查内容
统计局:(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
五、抽查协同部门
南皮县统计局、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的要求,本次双随机抽查从企业信用分类B、C、D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七、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企业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八、组织实施
1、检查采取实地或书面核查的方式。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现场填写统计执法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如实记录。
九、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县双随机办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检查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依照工作安排,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执法程序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完成抽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促使企业更加注重自身诚信建设,主动准确报送统计数据,从而提升市场诚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南皮县统计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