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盐业跨部门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5年盐业跨部门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抽取比例为100%。
三、抽查事项
南皮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对食盐定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四、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南皮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部门: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抽查依据
南皮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六、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从企业信用分类 C、D、E 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七、抽查机制
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八、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九、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工业企业科负责具体实施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工业企业科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十、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工业企业科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南皮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办法》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及时对“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一单”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两库”特别是检查对象名录库,要随时进行充实调整,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工业企业科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情况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南皮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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